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460号,邮编:311100,电话:0571-86227894,传真:0571-86225214)。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和充实领导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施加浩任组长,局办公室、民政科、社救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与具体要求,公开信息涉及民政事务各条线,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安全、透明。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水平

  认真组织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使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机构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区民政局专门对《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梳理和更新;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余杭民政信息网”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完善《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员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来源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013年共召开信息工作会议2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并要求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开辟政务公开发布栏,及时张贴重要事件、制度、政策等信息;二是通过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余杭民政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www.yhmz.gov.cn/),有效整合全区各民政系统单位、镇(街道)民政办(科)信息资源,方便群众及时有效掌握我区各类民政信息和动态。三是开通电子屏幕,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办事。四是积极向部、省、市民政部门上报相关信息,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民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杭州市民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局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不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全年共在各级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信息500余条,主动公开政策类信息共180条,并且全文电子化。其中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数62条(地名、民管)、部门文件类118条,向部、省、市民政信息网上报有关信息180余条。综合平台发布信息173条,局门户网站发布400余条,编印《余杭民政动态》12期,《余杭96345简报》12期。提供服务类信息300余条。建立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腾讯官方认证微博,接受网络咨询90余人次,现场接待460余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6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一起因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结合权力阳光运作机制――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全年共受理咨询、举报、投诉信息808余条,其中网上受理308件,主要咨询婚姻登记、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按时处理答复完毕。未发生泄密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事件发生,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其它情况。

  六、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及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3人。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未发生此项工作的财政支出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