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余府公开〔2014〕 1号)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环保局环境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星火南路23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9171935)。

  一、概述

  2013年,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建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印发《杭州市余杭区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管理,明确各科室职责,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办理等各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另外,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对一些有代表性的依申请公开问题进行了探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运行机制。

  (二)落实文件要求,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拟定公开方案及内部分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另一方面积极与区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契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我局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有关信息。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根据区信息公开办每季度的信息公开情况通报,认真梳理分析,针对公文主动公开和内部公开率不高的问题,下发《关于发文“公开方式”选择的说明及建议》,指导各科室正确选择发文公开方式,督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我局进一步修编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激发全局力量挖掘身边的政务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信息来源和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络平台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区环保局以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环保局门户网站为网络信息公开主阵地,全年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等信息56条,向省、市环保局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推送信息1175条;在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新闻、通告、环境执法等2966条。

  (二)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局共编发《余杭环保》快报42期,专报42期;在《中国环境报》、《今日环境》、《杭州日报》、《城乡导报》等媒体刊发报道160余篇。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以网络答复、邮件、邮寄等方式公开或部分公开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共收到纸质申请公开21件,其中以邮寄等方式公开或部分公开18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每件都能依法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受理咨询1376件,12369受理中心收到群众咨询热线达2761人次,全部分解落实至相关科室,并依法及时回复,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他科室作为协办科室承办职责范围内的申请,并报办公室统一汇总备案。2013年度未发生直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依申请公开及群众咨询数量呈上升趋势,工作量逐渐增大,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员和时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二是认真自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条分析梳理,找准问题关键。三是积极整改,直面存在问题,对照省市环保部门公开目录,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体要求,依法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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