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专门科室,集中人力、物力,专题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我局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并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和将各科室、中心、大队、所汇总的公开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在科室职能调整后,我局重新制定印发了杭土资余[2012]75号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开办法、公开内容、公开途径、总结考核等制,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的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了大量公开信息,还在局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设立的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公开土地招拍挂信息)。在局一楼大厅设立了电子屏,用于信息公开展示。此外通过《城乡导报》、《浙江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余杭国土资讯》、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活动。这一年来,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得到更新和完善,仅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了425余篇;公告公示达622余条;土地证办理信息27125余条;用地审批信息314余条;并对公开出让的230宗地块成交情况进行了实时发布,进一步丰富了网站的各类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全面、真实,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当面受理、信函、电子邮件及区政府政民互动平台、档案利用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现场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5余人次,实际受理办结173件,其中同意公开数为125件,免予公开数为47件。免予公开主要原因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不存在或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利用档案信息1685余人次,调卷3493余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于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申请,我局除了档案查询申请按规定收取资料复印成本费外,其余已公开的国土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国土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局门户网站、电话、信函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均能按规定的内容给予答复与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息中心,并由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操作。一年来,我局未发生此项工作的财政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发生7件行政复议,其中4件维持我局复议答复,3件还未完结。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由于国土资源工作涉及影响面广、敏感度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办度,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分类、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制度;同时我们将继续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14年3月25日